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服務學習一
Student Service Education (Ⅰ) 
開課學期
100-1 
授課對象
法律學系  
授課教師
吳從周 
課號
LAW1000 
課程識別碼
A01 00110 
班次
01 
學分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必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一@(~) 
上課地點
 
備註
第一次服務時間9/19。詳細修課規定,請參閱本系網頁課程資訊。相關事宜以Email通知。
限本系所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
總人數上限:200人 
Ceiba 課程網頁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01svA01_1_01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1、 課程內容及說明:
(1) 服務學習(一)以維護法律學院及其周邊公共空間環境整潔、美觀為原則,每次20分鐘。於開學第二週開始進行,依選課班次分為週一、週三、週五的中午12:40至13:00,加退選結束後不得隨意變更服務時段。
(2) 本學期期末考試開始前服務總次數須做滿15次。未滿15次但已滿10次以上(含)者,取得補做資格,可於期末考試當週向助教登記隔週補做。
(3) 特殊項目:至法律圖書館服務(圖書整理、環境清潔等其他交辦事項)20分鐘計為1次,須依法圖規定時段排班。有名額和時數限制,請於開學第二週內(9/19至9/23)向課程助教報名。
(4) 抵免辦法:協助系學會活動1小時可抵免服務次數1次,抵免次數以系學會提供給系辦公室之名單為準,抵免範圍以3學期內從事的活動為主。
2、 評量方式:
(1) 於規定期限內服務總次數達15次者,通過;未做滿15次者,不通過。
(2) 若單位有明確指稱特定學生表現不佳或有其他情事(如經常性遲到早退、態度不佳、虛報時數等),則該次服務不予計入總次數。
3、 注意事項:
(1) 課程資訊統一公告於系網頁,並寄送相關通知至修課同學的學校E-mail,請自行注意以免權益受損。
(2) 學期中會以E-mail公告服務次數及抵免時數,請核對次數是否正確,若有問題請洽課程助教。
4、 聯絡方式:修課次數問題請詢問課程助教-陳仕儒 E-mail:b95a01118@ntu.edu.tw
其他課程問題請洽系辦-陳文玲助教 E-mail:wenlinchen@ntu.edu.tw TEL:33668911
 

課程目標
透過服務得以培養現代公民之基本能力。
期使學生得充分瞭解服務之本質與價值。 
課程要求
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 
指定閱讀
 
參考書目
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 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